一建考生在学习完教材之后,应该注意适当做些模拟试题,以此来加强自己对知识点的记忆程度,检查出自己记忆不深刻或是没有记住的知识点。今天商洛优路教育告诉你一级建造师复习重点。
建造师考试复习的过程可分为这样三个主要阶段:整理、精读、泛读。下面是商洛优路教育为大家整理的一级建造师复习重点,希望对大家有帮助。
(一)正确理解
所谓正确理解就是明白了文字真正的含义,真正领会语句在这里所要表达的意思。《法规》这门课不同于其它两门课,有的语句是法律上的专有词汇,而且会涉及很多外延的法律知识,要想正确理解这些语句还是有一定难度的。
例如,关于诉讼时效有这样一段文字:“时效,是指一定事实状态在法律规定期间内的持续存在,从而产生与该事实状态相适应的法律效力。时效一般可分为取得时效和消灭时效”对于消灭时效,后面进一步作了解释,也就是我们所说的诉讼时效。但是,什么是“取得时效”呢?文字中没有作进一步的解释,考生就有必要查阅一下相关的资料来确认一下什么是“取得时效”了。
而在教材中,这样的类似例子还有很多,这些问题都需要我们首先一一攻克。
(二)弦外之音
所谓弦外之音就是文中所隐含的意思,弦外音很容易成为考题。要解答出这样的题型需要考生能够真正理解教材,所以,考生必须要能够真正理解这些弦外之音。
例如:《建筑法》中关于分包的规定有这样一条:“建筑工程承包单位可以将承包工程中的部分工程发包给具有相应资质条件的分包单位;但是,“除承包合同中约定的分包外,必须经建设单位认可。”这里就有隐含的意思,从“除总承包合同中约定的分包外,必须经建设单位认可。”这句话中,我们可以看出分包单位分成了两种:一种是总承包合同中约定的分包商,另一种是总承包合同中没有约定的分包商。显然,这两种分包上是互相排斥的,他们共同构成了分包商这个集合。对于总承包合同以外的分包商需要经过建设单位认可,这一点我们可以经过法条的原文直接得出。但是,总承包合同里面约定的分包商是否需要经过建设单位的认可呢?答案是肯定的。如果建设单位没有认可那个分包商,他会与总承包商签订合同吗?既然已经签订了合同,就意味着它已经认可了这个分包商。所以,我们可以从这个规定中读出它的弦外之音——所有的分包商都要经过建设单位的认可。
由于法律相对于其他科目的特殊性,这样隐含着的语句在书中非常多。对于重点章节中这样的句子,需要好好体会。
(三)能够找到重要的知识点
作为考生,应该能够对知识点的重要性作出基本的判断,这样会提高学习的效率。书中重要的知识点可以分为以下几种类型:
1.数字型考点
这种考点很容易识别出来。由于其答案比较标准,很容易受到出题人的青睐。对于这样的考点,虽然不必将所有的数字都记下来,但是对于重要条文中的数据必须要掌握。
例如,书中关于领取施工许可证的法律后果中有这样的规定:
●建设单位应当自领取施工许可证之日起三个月内开工。因故不能按期开工的,应当向发证机关申请延期;延期以两次为限,每次不超过三个月。既不开工又不申请延期或者超过延期时限的,施工许可证自行废止。
一级建造师案例复习重点
1、问对或不对的
这种问题首先要明确观点,考题肯定是有标准答案的,答题切忌模棱两可,直接回答对或者不对就可以了,答案不要过于啰嗦,针对问题作出回答即可。
2、问原因的
这种问题一定要回归材料,把材料中的做法列举出来进行分析,再加上具体的规范或法规。这时要注意,考生在考场上如果记不住具体的规范或法规时,一定不要任意“编写”,保守做法是写上“根据有关法规、规范”,这样较起码不至于落得弄错规范、法规的下场,阅卷老师也会酌情给分。
3、问该怎么做的
这种问题要写的东西就比较多了,论述时要尽可能详细,写多一些,只要是考生认为正确的做法都可以写在试卷上,但也要适度,离题太远的“不靠谱”答案也要避免,毕竟考试时间有有限。阅卷时老师会从你的答案中挑出对的答案来进行给分,这里的错误答案一般不会另外扣分。
4 、列举做法的
这种问题稍微有一些难度,在遇到让你“列举几种对的做法”的题时,首先要看清楚列举的数量是几,考题让列几种写几种,别写多了,因为写多了也不会多得分,反而浪费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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